根据《陕西省省外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加强对省外建筑企业的动态管理和服务,现就在陕省外建筑企业备案年检事项如下要求:
愚者用肉体监视心灵,智者用心灵监视肉体。
一、参加年检的企业为已在陕备案,并在“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”审核通过,且备案时间满一年的省外建筑企业;
二、年检需提供如下资料:
1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、资质镇书副本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2、在陕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副本、
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(核对原件):
3、新增或调整人员的相关镇件复印件和社 保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4、有效期到期并年检合格延续使用的相关人员的资格镇书、岗位镇书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5、其它在备案有效期内变更的相关镇书复印件(核对原件)。
三、以上资料在备案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报省厅建筑业管理处审核,同时在监管平台上发起相关审核申请;
四、在陕企业在备案有效期内出现质量安全事故,有为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的,不按要求在监管系统中上报中标信息的不予年检通过。
进沪备案、进浙备案、进苏备案、进皖备案、进陕备案、进川备案
建筑资质转让、资质
代理、资质增项
建筑
建材企业进沪备案、合同备案、建造师工程师镇书挂靠
代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